古代死刑为何要皇帝批准?这起源还得从缇萦救父说起

古代的死刑为什么必须要经过皇帝批准才能执行?皇帝们复核死刑这件事儿和汉文帝有很大的关系。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当中记载过这么一个事情。话说西汉初年的山东地区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医生叫做淳于意,他是淄博人,曾经担任过齐国的太仓令,这个人医术非常了得,过了他手的人就很少有活不成的,渐渐名声也就大了起来。他这名声一大,很多的诸侯王世家勋贵就希望把这个人请过去给自己当私人医生。在他们的眼里,这么好的技术拿去治疗普通的老百姓,你这不是糟蹋东西吗?结果淳于意是死活都不肯干。咱们就看他这个说拒绝就拒绝的态度,也能够感受到这个老头儿这个脾气倔的,在回绝的过程当中,估计也是没有委婉一点,上去就给人家怼了。

那就这帮公子王孙的德行肯定是受不了,被一个小小的技术人员给拒绝,于是就一起联合起来合伙栽赃,给他判了一个肉刑。肉刑是先秦时代就已经出现过的一种刑罚。咱们今天哪怕没有学过刑法,在看新闻的时候也都知道,现代社会怎么量刑都是有标准的,是有期徒刑还是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也会分年份,犯多大罪判多大刑。可是先秦时期把人拘禁起来没有什么意思,最好的办法就是砍胳膊、砍腿、砍鼻子。这对于统治阶级来说是最方便最不操心的管理方法,哪怕是判个死刑,那也是各种血腥的方式。俗话说得好,秦国的马力有多少,商鞅本人最知道,这送人上天也得是大卸八块。这其中把肉刑定制的最精细、最细化的就是秦国以及他后来形成的秦朝。

秦朝之前的中国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朝廷,为了管理好这个新形成的大帝国,法律就必须特别的精密,覆盖到方方面面。根据睡虎地秦简的内容去看,其实秦朝的律法并没有我们想象当中的那么严苛,喜欢去拿人玩消消乐,唯一的问题就是太缜密了,过于细致入微,超过了当时生产力的上限。

肉刑和监禁的区别就在于,监禁只是控制了人身自由,偶尔会因为牢狱当中的一些个别素质差的衙役小吏去受到一些苦头,但是最起码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可肉刑一旦判了,顿时就让一个人变成了伤残人士。在古代那种生产力低下的环境里面,那真的就是厕所边上打地铺,离死不远了。

淳于意好端端的一个山东大夫,就因为没有给几个权贵宗亲做私人医生,就莫名其妙的被砍胳膊腿儿,他顿时整个人就懵了,不仅他懵了,他全家都懵了。淳于意他没有儿子,但是一口气生了五个女儿。虽然汉朝时期的中国对于女性的压迫没有宋代以后,特别是清代那样极端。但是让一个姑娘家的去帮父亲鸣冤还是有一点难度的,一方面是因为搞淳于意的都是当时汉王朝的大人物,哪个官府也不敢接这种案子,再一个就是当时判刑之后,执行的速度还是很快的,等淳于意到了长安之后就要被开始砍。就算收集到了证据证明他的清白。那等到证据找到之后,再来回的从淄博到长安之间这么来回跑,到时候淳于意也已经是残废了。

这种现实让淳于意非常的崩溃,在被押解的路上是走一路哭,一路他就哭一路,那五个女儿也跟在后面一起哭,淳于意可能也是被哭烦了,就抱怨了几句,说生儿子没准还能够想办法救我一命,可我生的都是女儿,他们连自己都保护不了,怎么可能保护得了我这个老爹呢?

这句话一下子就把他的女儿缇萦给刺激到了,反正现在老爹缺胳膊少腿已经成了定局,根本来不及去找证据。既然当官的帮不了自己伸冤,那就要去找那些能收拾当官的人。于是缇萦就直接跟着去了长安。到了地方之后,就向汉文帝伸冤,这会儿的西汉都城里面好心人还是挺多的,这个冤情就真的在一众官员的帮助之下,传到了汉文帝面前。缇萦表示说,我父亲受到了冤屈,官府判了他肉刑。死掉的人无法复生,被砍掉的身体也没有办法再接回去。希望皇帝能够免了父亲的肉刑,自己愿意去做官奴来给父亲抵罪。

史记孝文帝本纪当中就提到。刘恒看到了这个申诉之后,不仅把淳于意的肉刑给叫停,而且立马召集大臣开会,复核这一次的案件。在会议上,刘恒表示说,百姓违法不一定是百姓自己身上有问题,而是我这个皇帝在教化的过程当中没有尽到责任。人如果没有过错,就应该还人家清白,如果有了错,总不能一上来就砍人胳膊吧。

汉文帝这一次的介入,不仅是因为淳于意的冤案,同时也是因为整个西汉王朝在制定法律的时候,与先秦时代的那种密密麻麻的严刑峻法不太一样。汉太祖高皇帝刘邦在进入到关中的时候,之所以受到那么多关中百姓的拥护,就是因为刘邦以及西汉的开国功臣们都意识到了肉刑对于百姓的残害非常严重,所以才约法三章,之后又和萧何一起精简秦朝的律法,汉朝建立之后,除了秦朝的20级军功爵制度被保留之外,其他的很多刑罚都被叫停了。哪怕是喜欢把戚夫人做成人彘的吕后,在她执政期间发布的二年律令当中,也没有像先前那样动不动就砍人,肉刑的使用范围一直被汉朝尽量的控制起来,整个西汉初期的社会氛围就不是那种太喜欢打打杀杀。

文帝对此也是深有感受,在他的眼里,王朝制定律法的核心是在于威慑那些违法者,破坏社会稳定,但同时也必须要给那些无心为恶的人改过的机会。很显然,肉刑这种东西与汉文帝的想法是背道而驰。于是在这一次的朝会上,汉文帝不仅还了淳于意的清白,最重要的是肉刑这种刑罚也在这一次被汉朝彻底给废除。砍人的手脚被鞭打给取代,原来那些需要砍手的被判处鞭打300下,脸上刺字的去干苦力活,正好现在全国也在缺人手。至于说那些受贿滥用法律的官员,那就不用打了也不用剁手,直接砍头就行,车裂都不用浪费马力。

汉文帝他不仅废除了肉刑,最关键的是因为他亲自下场审核冤案,这也开启了皇帝介入刑罚判决的开端,汉朝属于是开了一个好头,此后的古代中国法律就逐渐开始将重大案情判决权从地方开始向朝廷集中,直到南北朝时期,北魏开始了皇帝亲自复核死刑判决,并且到了隋朝出现了死刑三复奏。虽然说文帝没有亲自复核死刑,但是他这一次的行为却让中国古代的法制又向前走了一步。

那从这一次的进步,咱们就能够发现,其实封建社会时期的中国,并不是完全像咱们在影视剧里看到的那样,皇帝们都喜欢动不动的就去草菅人命。毕竟历史上像南北朝时期那样的类人型生物还是比较少见的。我们大多数的先人在几千年的摸索当中,一直都都在努力的寻找法律的平衡点。

那到了唐代以后,皇帝亲自复核死刑就彻底成了一种惯例,司法机构只能够先判决,然后还是要由皇帝本人最后决定,哪怕皇帝太小了没有办法去执行,那最起码也得是皇帝授权的大臣或者是太监进行批复,比如万历朝初年,很多事情都是张居正在处理,可唯独死刑复核这件事情,首辅大人也必须和11岁的小万历商量商量。万历二年,皇帝的母亲李太后因为信佛,想要赦免当年的死囚,给自己去攒功德,小万历人还在挠头,结果张居正立马就拒绝了,他说皇帝如果觉得人犯很可怜,那那些被人犯伤害的受害者难道就不可怜吗?至于说赦免死囚就能够像菩萨那样求功德,你想想寺庙里的那些和尚,有多少人私下收钱比官员收的都勤,向他们去要功德,你就等同于去造孽。小万历一听就明白了,当场勾决了三十多人。

可以说,缇萦救父不仅让淳于意的冤案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同时也间接的推动了中国古代律法的进步。
很多喜欢看古装剧的朋友,都对古代死刑复核制度有点好奇,为什么明明地方官已经判了死刑,还要送到京城让皇帝拍板?其实这整个制度的发展,花了上千年的时间,一步步才变成我们后来熟悉的样子。

很多人不知道,这套制度的起点,其实来自一起民间冤案,就是我们熟悉的缇萦救父。缇萦的父亲淳于意被权贵诬陷,要被施以肉刑,她千里迢迢跑到长安找汉文帝伸冤。汉文帝看到申诉之后,不仅给淳于意翻了案,还干脆借着这件事废除了残酷的肉刑。也是从这件事开始,皇帝开始介入重大案件的审理,把判决权慢慢从地方收到了中央。

之后到了南北朝,北魏开始要求皇帝亲自复核死刑判决,到隋朝的时候,已经发展出了死刑三复奏制度,要反复核对三次才能执行。等到了唐代,皇帝亲自复核死刑就成了定例,一直延续到明清都没有变。

很多人会觉得,古代皇帝不就是一句话的事,想杀谁就杀谁?其实真不是,这套复核制度的存在,就是为了避免地方官徇私枉法,错杀无辜。哪怕皇帝年纪小,没法自己处理,也得由授权的人核对之后才能执行,就说明这件事有多重要。

比如说明朝万历年间,皇帝才11岁,太后信佛想赦免死囚攒功德,当时掌权的张居正直接就拒绝了。他说,可怜犯人,那被犯人伤害的受害者就不可怜吗?最后还是按规矩核准了死刑,没有破例。

说起来也有意思,这套能减少错杀的制度,最初居然是来自一个小姑娘救父亲的举动。要是当初缇萦没有勇敢站出来,说不定这个制度的成型还要晚上很多年。古代的统治者慢慢摸索出这套规则,说白了就是给人命留一点余地,尽量不让无辜的人平白丢了性命。

我们现在看古装剧,经常看到地方官判完死刑就立刻拉出去砍了,其实那都是不符合历史的,真要按规矩来,怎么也得等京城批回来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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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古代死刑为什么必须经过皇帝批准才能执行?
[A]:这一制度起源于汉文帝时期缇萦救父的事件,汉文帝开启了皇帝介入刑罚判决的先例,之后历朝逐步将重大案件判决权收归中央,到唐代后皇帝复核死刑成为惯例,目的是避免地方错判、减少冤假错案,给人命留有余地。
[Q]:皇帝复核死刑制度和汉文帝有什么关系?
[A]:缇萦救父的案件被汉文帝受理后,汉文帝不仅为淳于意翻案,还废除了肉刑,且亲自下场审核冤案,开启了皇帝介入刑罚判决的开端,为后世死刑复核制度奠定了基础。
[Q]:缇萦救父是怎么回事?
[A]:西汉医生淳于意拒绝权贵的私人医生聘请,被诬陷判处肉刑,押解去长安途中抱怨女儿无法救自己,小女儿缇萦深受刺激,跟随到长安向汉文帝伸冤,自请为官奴替父赎罪,最终促成了肉刑废除与制度变革。
[Q]:肉刑是什么,为什么会被废除?
[A]:肉刑是先秦到秦朝常用的刑罚,包括砍胳膊、砍腿、砍鼻子、刺面等,会直接造成受刑人终身伤残,在古代生产力环境下几乎等同于等死,汉文帝认为律法应该给人改过机会,因此借着缇萦救父的事件正式废除肉刑。
[Q]:古代死刑复核制度发展历程是什么?
[A]:汉文帝时期开启皇帝介入刑罚判决的开端,南北朝北魏形成皇帝亲自复核死刑的制度,隋朝出现死刑三复奏,唐代之后皇帝复核死刑成为固定惯例,一直延续到明清时期。
[Q]:秦朝的律法真的像传说中那么严苛吗?
[A]:根据睡虎地秦简记载,秦朝律法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滥杀,核心问题是律法过于缜密细致,规定超过了当时生产力的上限,反而容易让人触法。
[Q]:万历初年张居正为什么拒绝太后赦免死囚的要求?
[A]:张居正认为,怜悯死囚的同时,被死囚伤害的受害者也值得同情,而且死刑复核是祖宗定下的制度,不能随意破例,更不认可赦免死囚就能积累功德的说法。
[Q]:缇萦救父带来了哪些影响?
[A]:缇萦救父不仅让淳于意洗清冤屈得以免除肉刑,还推动了西汉废除肉刑,间接促成了皇帝介入重大案件判决的惯例,推动了中国古代律法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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